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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28日 星期日
[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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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华秀给老人拍照2
    卢诗娴给老人拍照2
    沈津雯给老人拍照2
    董东亮给老人拍照2
    罗佳怡给老人拍照2
    陈燕冰给老人拍照3
    陈志杰给老人拍照3
    陈小清给老人拍照3
    卢诗娴给老人拍照3
    董东亮给老人拍照3
    沈津雯给老人拍照3
    熊书汉给老人拍照3
    连安给老人拍照3
    刘欢给老人拍照3
    黄燕清给老人拍照3
    陈雅淳给老人拍照3
    丁美金给老人拍照3
    罗佳怡给老人拍照4
    陈贵给老人拍照3
    胡玖招和妈妈们一起玩游戏5
    谢芹芳和妈妈们一起做游戏5
    余君璐和妈妈们一起做手工5
    肖小勤和妈妈们一起玩游戏5
    郑利玉和妈妈们一起做手工5
    阮周昌和妈妈们一起玩游戏5
    邱小芹和妈妈们一起玩游戏5
    阙俊杰给老人照相、剪头发5
    阮周昌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赖锦锋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温才基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许万凯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李柯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马新华给老人照相、剪头发5
    温顺娣给老人剪头发、照相5
    王玉林给老人拍照、剪头发5
    卢照花给老人拍照、剪指甲5
    范锦兰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俞秀群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邱小芹给老人照相、剪指甲5
    郑利玉引导、维持秩序、给2.6
    蒋以诺引导、维持秩序、给2.6
    马晓华引导、维持秩序、给2.6
    赖丽琴引导、维持秩序、给2.6
    游麟凤引导、维持秩序、给2.6
    肖小勤引导、维持秩序、给2.6
    王晓芳引导、维持秩序、给2.6
    王智霖引导、维持秩序、给2.6
    王鸣轩引导、维持秩序、给2.6
    刘巧凌引导、维持秩序、给2.6
    江叔琴引导、维持秩序、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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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 | 福建省正能量公益服务中心发布《日行一善(小额日常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12/9

    关于发布《日行一善(小额日常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各项目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为规范中心“日行一善”日捐活动的日常管理,确保捐赠接收、统计、转存、使用及公示全流程的公开、透明、合规、高效,经中心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日行一善(小额日常捐赠)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 2025年12月8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日行一善(小额日常捐赠)管理办法》


    福建省正能量公益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7日


    福建省正能量公益服务中心日行一善(小额日常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正能量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日行一善日捐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的管理,确保捐款接收、统计、转存及捐赠票据开具等环节的公开、透明、准确、高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活动的全体捐款人、捐款接收人、行政专员、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活动秉承自愿、小额、日常、透明的原则,鼓励爱心人士每日持续参与公益。


    第二章 捐款接收与时间界定


      第四条 捐款渠道:捐款人通过本活动指定的微信群进行捐款,由中心指定的专人(以下简称“捐款接收人”)统一接收群内捐款。其他渠道的捐款不纳入本活动当日统计范围。

      第五条 捐款时间:每日捐款统计周期为凌晨00:00:00至当日23:59:59。在此时间段内发送至群内并由捐款接收人确认收到的捐款,计入当日捐款总额。

      第六条 超时处理:超过当日23:59:59发送的捐款,将自动计入次日的捐款统计。捐款接收人应在次日统计开始时予以说明。

      第七条 捐款备注:捐款人在发送捐款时,应明确备注“日行一善”或统一规定的简称,以便识别统计。未备注或备注不清的,捐款接收人应及时联系确认。


    第三章 捐款统计与核对


      第八条 行政专员职责:中心指定行政专员负责本活动捐款的日常流水账统计工作。

      第九条 统计流程:

      1.捐款接收人每日需及时确认群内捐款,并妥善保管收款记录。

      2.行政专员应于次日上午9:30前,与捐款接收人核对上一日的捐款总额及明细(包括捐款人昵称/实名、捐款金额、捐款时间),形成《日行一善捐款每日明细表》(电子版及打印版)。

      3.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明细表上签字(或电子确认)确认。

      第十条 统计要求:统计必须准确、完整,明细表应清晰列明每一位捐款人的信息及金额。如有退回、纠错等情况,需在备注栏详细说明。


    第四章 捐款转存与票据管理


      第十一条 转存时间:经核对无误的当日捐款总额,由捐款接收人于次日上午10:00 统一转入中心对公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 转存备注:转账时,必须在附言或备注栏注明“代(捐款接收人姓名)及(捐款人代表姓名)等(总人数)人日行一善捐款”,例如:“代张三及李四等15人日行一善捐款”。总人数应与当日实际捐款人数一致。

      第十三条 财务处理:中心财务人员在收到对公账户入账款项后,应根据转账备注及行政专员提交的《日行一善捐款每日明细表》,及时开具汇总的公益性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第十四条 票据关联:开具的捐赠票据记账联后,必须附上对应的、经行政专员和捐款接收人签字确认的《日行一善捐款每日明细表》作为原始凭证,确保票据与捐款明细可追溯、可核对。

      第十五条 票据保管与查询:汇总捐赠票据由中心财务部门妥善保管。捐款人如有需要,可向行政专员申请查询其捐款记录及对应的票据信息。


    第五章 捐款性质与用途说明


      第十六条 本“日行一善”活动所募集的所有款项,性质上属于非限定性捐赠。

      第十七条 该非限定性捐赠资金,在符合《慈善法》及中心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可由中心统筹用于以下方面:

      1.支持机构各类公益帮扶项目及业务活动的开展;

      2.用于补贴机构必要的行政管理费用和日常运营支出,以保障机构持续健康运转。

      第十八条 中心承诺,所有款项的使用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追求最大公益效益,并接受监督。


    第六章 公开与监督


      第十九条 日常公示:行政专员应定期(如每周或每月)在群内公布阶段性捐款总额及汇总情况,接受全体捐款人监督。

      第二十条 捐款使用公示

      (一)公示原则:中心承诺对“日行一善”捐款的总体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遵循真实、完整、及时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周期与内容:每季度结束后,由财务部门与行政专员协作,编制《日行一善捐款使用情况公示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

      1.本期捐款收入总额;

      2.本期捐款使用总额及主要用途分类(例如:用于XX公益项目支出XX元,用于行政运营支出XX元);

      3.资金结余情况;

      4.简要的文字说明,阐述款项使用的效果与必要性(尤其是用于行政运营的部分)。

      (三)公示平台:该报告应在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日行一善微信群等主要渠道进行发布。

      (四)档案留存:所有公示报告应作为财务档案的一部分永久保存,供捐赠人及相关部门查询。

      第二十一条 专人监督:中心可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捐款接收、统计、转存及票据开具环节进行抽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二十二条 投诉与反馈:捐款人对活动管理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任何问题,可向中心指定的监督人员或行政专员反映,中心应及时核查并回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人员变更:如捐款接收人、行政专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群内公告,确保流程无缝衔接。

      第二十四条 制度修订:本制度由福建省正能量公益服务中心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经中心理事会研究决定后,可对本制度进行优化调整。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2025年12月7日经中心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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