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规范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佩戴身份徽章、主动亮明身份的通知
各内设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及志愿者:
为全面推进中心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强化全体成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与服务对象的监督,充分展现中心队伍的政治先进性与良好精神风貌,经中心党支部同意,现决定正式推行全员佩戴身份徽章上岗/服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佩戴范围与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含专职、兼职)在上班期间及代表中心参加对外活动时,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身份徽章。
2.全体志愿者在参与本中心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凡属于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联成员身份的,须同步佩戴其相应的政治身份或组织身份徽章。
中共党员:须在左胸合适位置规范佩戴“中国共产党党徽”。
工会会员:须在左胸合适位置规范佩戴“中国工会会徽”。
共青团员:须在左胸合适位置规范佩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
妇联成员:须在左胸合适位置规范佩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会徽”。
同时隶属多个组织的成员,应以“党徽 > 团徽 > 工会徽 > 妇联徽”的优先顺序,选择佩戴一种徽章。
二、工作意义与目的
1.亮明政治身份,强化先锋意识:通过佩戴徽章,将政治身份和组织身份“亮”出来,关键是把先锋模范作用和责任“扛”起来。此举旨在时刻提醒党、团员等骨干力量不忘本色、牢记宗旨,在志愿服务中冲锋在前,作出表率。
2.接受双重监督,提升服务质量:主动将自身言行置于服务对象和公众更为严格的监督之下,促使我们以更高的政治标准和行为规范要求自己,提升专业素养与服务态度。
3.凝聚核心力量,展示先进形象:统一的身份标识是组织凝聚力和先进性的象征。通过亮明身份,展现我中心队伍以党、团员为核心骨干的先进性与担当精神,增强社会公信力与感召力。
三、相关要求
1.应戴尽戴,主动亮明:全体相关人员应自觉、主动、规范佩戴身份徽章,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掩或不佩戴。
2.爱护徽章,维护形象:应妥善保管并保持徽章的完好、清洁,维护身份的庄严与组织的形象。
3.率先垂范,纳入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并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党员、团员等骨干力量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徽章虽小,承载的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深刻理解此项举措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擦亮胸前的徽章,在公益服务一线践行初心使命,共同维护好中心的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福建省正能量公益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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